省人大来我市检查《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实施情况

作者:大港城小记者 2013-10-24 16:40
10月22日-23日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张艳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胜的陪同下,来我市就《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苏州市副市长徐美健,我市领导朱立凡、高建刚、郭炳荣、邵军 ..
   10月22日-23日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张艳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胜的陪同下,来我市就《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苏州市副市长徐美健,我市领导朱立凡、高建刚、郭炳荣、邵军民参加活动。


  近年来,我市认真贯彻实施《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,深化污染减排,狠抓控源截污,对化学制造、制革、酿造、染料、印染、电镀等6大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其他含磷、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实施了全面禁批,全市先后否决或劝阻各类项目600多个,从源头上控制入江污染源。此外,在对全市122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全面完成提标升级改造的同时,新增污水管网370多公里,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7.5%。并且还不断加强畜禽养殖、航运船舶的污染治理,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和提升。


  在实地查看我市长江国际、道康宁、第四自来水厂饮用水取水口、走马塘水利工程等地后,张艳认为,我市在长江水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、扎实过硬的措施,水质有明显改善的趋势,长江水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,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。张艳希望,我市要继续牢牢构筑饮用水安全防线,任何时候都麻痹不得;要充分认识《长江水污染治理条例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,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打造绿色生态廊道;要继续依法行政,严格执法,不断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,全力保障长江水环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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