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二手房需谨慎,中介花头精多

作者:大港城房产客服 来源:南方日报 2013-05-17 15:38
近期,市民辛女士花了一个月时间四处看房之后,在南城景湖春晓终于看中一套两居室的二手房。 当天上午,那个小姑娘经纪人对她说,已经有人交了诚意金,愿意出65万元购买,但业主的底价是66万元,问辛女士是否愿意出 ..

近期,市民辛女士花了一个月时间四处看房之后,在南城景湖春晓终于看中一套两居室的二手房。

当天上午,那个小姑娘经纪人对她说,已经有人交了诚意金,愿意出65万元购买,但业主的底价是66万元,问辛女士是否愿意出66万元。辛女士答应了,并当即交了5000元诚意金。

当天下午,经纪人给辛女士前后打来了四通电话。

“辛女士,业主觉得她的房子受欢迎,又不愿意卖了,我在帮你谈,你要准备好定金啊。”

“辛女士,业主说这套房子太抢手了,如果要加5000元,肯不肯啊?”

“我把我几个同事也叫来一起劝说业主,真的是磨破嘴皮子了,我的建议是,你做好心理准备加5000元。”

“你快去准备定金吧,可能不用加5000元了,我们把业主请到了我们公司,定金给高一点,免得业主反悔,给5万吧。”

实际上,这一切不过是那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经纪人自编自演自导的“情景剧”,完全子虚乌有,业主底价是65万元,后面没有囤货居奇也没有突然返价,更没有经纪人磨破嘴皮劝说业主的场景。

不过,这出戏却让经纪人收获累累硕果。辛女士看房当天就交了高达5万元定金,她已经吃定这条“大水鱼”。一旦交易完毕,除了正常提成之外,她还可以从业主处多捞5000元好处费,因为她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帮业主把房子多卖了1万元。

已经有人交了诚意金?

辛女士,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,经过毕业几年的积蓄之后,她打算买一套两居室。这是她第一次买房,所以扎扎实实地四处看房,货比三家,以防被骗,但她还是栽在一个小姑娘经纪人的手里。

南城西平配套成熟,居住氛围浓郁,辛女士看中了这个片区,近期在不同中介门店中穿梭,将西平各大小楼盘看了遍。

最终,辛女士对一套东南向、朝花园的两居室格外中意,经纪人显然看出了辛女士的想法,于是就告诉辛女士,这套房子很抢手,希望辛女士先交5000元“诚意金”,经纪人将代表辛女士与业主谈价格。

“已经有一个买家交了诚意金,那个买家只愿意出65万,但是业主的底价是66万,只要你愿意出66万,我就给你争取过来。”经纪人说。

辛女士觉得太仓促了,怎么能当天看房就预订呢,但是又怕第一个交诚意金的买家给出66万元,那这套好房子就从此错过了。

于是,辛女士还是交了5000元诚意金,回单位上班去了。

业主返价5000元?

当天13时许,经纪人给辛女士打了第一个电话,语气急促。“辛女士,业主觉得她的房子受欢迎,又不愿意卖了,我在帮你谈,你要准备好定金啊。”辛女士满口答应。

14时许,经纪人又打来电话,“辛女士,业主说这套房子太抢手了,如果要加5000元,肯不肯啊?”66万元的房价已经超出辛女士的预算,何况后续还要交契税、营业税、佣金等各项税费,辛女士希望经纪人维持在66万元,拒绝了。

三时许,经纪人又打来电话,“辛女士,我把我几个同事也叫来一起劝说业主,真的是磨破嘴皮子了,我的建议是,你做好心理准备加5000元。”架不住经纪人描述的激烈气氛,辛女士越来越不舍得好不容易看到的这套房子,于是就答应了。

四时许,经纪人打来电话,“辛女士,你快去准备定金吧,可能不用加5000了,我们把业主请到了我们公司,定金给高一点,免得业主反悔,给5万元吧。”

此时此刻,虽然5万元定金很高,但辛女士对经纪人的“鞍前马后”十分感动,觉得这个经纪人简直太有责任感了,为了她的房子,忙活了一下午。辛女士赶紧打的去银行取了5万元,作为“稳住”业主的定金。

到了中介公司,经纪人出来迎接了辛女士,她叮嘱辛女士,见了业主就不要谈论房子的问题,说点别的,拉拉家常,拉近关系。

辛女士很听话,见了业主也没有提房子的事情,巧的是,业主也没有提房子的事情。

“业主女士,你看这个辛女士这么年轻,赚钱肯定也不容易,您就卖了吧。”经纪人说。

业主只说了一句话:“都说到这份儿上了,我就同意了吧。”最终房子以66万元成交。

此时,辛女士十分感谢业主和经纪人的“大恩大德”。看见经纪人嘴唇干燥,辛女士觉得有些愧疚,体贴地拿出一张凉茶券送给经纪人。

原是中介在编故事

经过一个月的踩盘,房子终于选定,辛女士在接下来的三周时间里办理过户、贷款等各类手续。

在这期间,辛女士无意中发现业主与自己的同事居住在同一小区,于是就与业主取得联系,业主还邀请辛女士到家中做客。

在业主家中,辛女士被彻底震惊!

在得知辛女士付给了中介2万元佣金后,业主慨叹佣金的高企。“经纪人还问我要走5000元呢。”业主说。

辛女士很诧异,都交了2万佣金,这5000元以什么名义收取的?

业主说:“那天下午,经纪人一直在探我的底,我最后跟经纪人说,少了65万不卖。经纪人一直在跟我谈好处费的问题,说如果帮忙卖到66万,可不可以给5000元劳务费。”

业主接着说:“作为业主,我肯定是想把价格卖高一点,你别怪我。”

辛女士讲述了经纪人那天跟她说的有人出价65万元、业主返价5000元、多人劝说业主等事情,业主颇为惊讶,表示这些事情完全子虚乌有。原来,这些都是经纪人自编自导自演的“情景剧”。

一旦发现,中介承担赔偿责任

辛女士上网查阅资料获悉,经纪人通过怂恿业主加价进而多捞5000元钱的行为是违规的。

建设部2001年修订的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表明,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不得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索取、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,否则,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,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,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。

辛女士理直气壮找到经纪人,经纪人惊慌失措,答应痛改前非,并苦苦哀求其别投诉到公司上层和政府部门处,并答应给其退还1万元差价并减免一些服务费用。

经纪人说,这种行为属于她的个人行为,公司对于这种赚差价的行为是严令禁止的,倘若被公司知道,她肯定会被开除。

该经纪人找来店长商量此事,店长也相当紧张,因为一旦被公司发现,店长也将受到牵连,于是店长也一再请求辛女士给予改正的机会,并努力帮忙挽回损失。

“买房本来是件开心的事情,没必要搞得那么僵,于是我选择私了。”辛女士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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